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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消除食品安全危机,就要追究造假者的法律责任,但更要追究政府执法部门的失职

 

 

      2012年4月23日,就是河北阜城学洋明胶厂毒胶囊事件爆发后的第 8天,我独在微博上徘徊,不少粉丝前来问我道,“先生可曾为毒胶囊的受害者写了专栏没有?”我说“没有”。她们就正告我,“先生还是写一点罢,微博虽然简洁但毕竟言犹未尽。”

  这是我知道的。我也早觉得有写一点东西的必要了,这虽然于受害者毫不相干,但在笔者,却大抵只能如此而已。

  可是我实在无话可说。我只觉得所住的并非人间。毒胶囊生产商纵火灭迹和阜城副县长令人发指的自我表扬,尤使我觉得悲哀。

  我已经出离愤怒了。

  食品安全危机始于2007年的三聚氢氨事件,呈现出两个鲜明的特征:第一,食品造假的范围不断蔓延,从普通食品到有机食品,从国内品牌到外资品牌,从小商场到大超市,从街头小摊到知名餐厅。可以说,消费者的信心已被彻底摧毁,没有什么食品是安全的。你所能做的,就是一边祈祷一边屏息期待下一次丑闻的爆发。第二,食品安全犹如牛皮癣,一再死灰复燃,例如三聚氢氨奶粉的重出江湖。结果,消费者不但对食品安全没有信心,对政府执法部门在问题发生后的“纠错能力”同样没有信心。哀莫大于心死。

  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危机演变到如今地步,已然成为严重的社会危机。首先,食品安全问题频发,不仅为公众身体健康带来严重损害,也大大加剧了公众的焦虑感,损害了人们的幸福感;其次,公众信任度的缺失,也导致了企业生存环境的恶化,任何食品企业,只要发生一个谣言,企业即陷入有口难辩的尴尬境地;再次,食品安全危机大大损害了中国的国际形象,这是在纽约时代广场做多少次广告都难以弥补的。

  笔者曾看到有人辩解说执法部门人手不够,难免有漏网之鱼。这可真是无稽之谈。执法的关键,不在于执法部门有多么庞大,而在于执法是否严厉。换言之,执法的本质不在于逐个排查,而在于发现一个严惩一个的震慑效果。严厉的执法,将大大提高违法者对未来成本的预期,从而知难而退。

  然而,选择性执法和弹性执法,是中国现行体制下的痼疾。以三聚氢氨事件为例,造假者众多,但只有三鹿成为“严打对象”。其他奶企安然无恙,继续“笑傲江湖”。选择性执法,是对违法者最好的“奖励”。

  选择性执法的出现,或者是出于地方政府保护当地GDP或形象的考虑,或者是因为一些违法企业背后的权力保护伞,抑或是“法不责众”的思维定式。但无论如何,都是对法治的亵渎和对违法者的纵容。河北阜城学洋明胶厂造假案中,原阜城县王集乡人大主席宋江新不仅是学洋明胶厂法人代表宋海新之弟,更是纵火灭迹的幕后主使。

  改变选择性执法和弹性执法,的确任重而道远。但政府是否具有真诚解决问题的态度,则是能否迈出实质性步伐的关键。阜城副县长李华一在回答央视白岩松“作为县里几个班子主要领导人,有没有深刻反思”的提问时,居然介绍起了过去数年的工作成绩,称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并坚称“一些我们工作当中形成的工作制度,还是比较有效的”。面对这样的政府姿态,消费者如何能信任的起来?

  毒胶囊事件后,有很多人指责为何一些药厂迟迟不道歉。其实,更需要道歉的是政府执法部门。食品安全形式的不断恶化,首先是因为执法部门的“不做为”。岂止不做为,在不少案例中,执法部门已经从人民的“保护神”变成了违法者的“保护伞”。

  要消除食品安全危机,就要追究造假者的法律责任,但更要追究政府执法部门的失职。虽然在三聚氢氨事件中,有一些政府官员被问责,但遗憾的是,在此后的食品安全丑闻中,政府官员问责居然无人提起。于是乎,政府执法部门惟一的作用,就是在媒体揭露丑闻后呼啸着警灯抓人。“事前不做为,时候充英明”,还有比这更讽刺的吗?阜城副县长的表态颇具代表性。

  综合治理食品安全问题,需要媒体、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但政府的执法是最重要环节。媒体的揭露,毕竟是事后的、偶然的,而且往往是在严重的社会危害已经造成之后。

  做为掌握公权力的执法机构,查处和严惩食品造假,本来就是其核心职能。但是,只要不建立明确的官员问责制度,执法部门就会继续充当“好好先生”,食品安全的局面仍将继续恶化。当然,对为违法者充当保护伞的官员,问责是不够的,还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要建立官员的食品安全问责制度,必须明确问责的具体方法和标准,确保该问责的就问责,同时也不冤枉好人。政府执法部门为发生的食品安全问题道歉,应成为问责的起点。执法部门的道歉,不会损害其权威,只会增加人民的信任感和支持。在2011年的两会上,王岐山副总理说,“很惭愧啊,刚吃饱,就出现了食品安全的问题。”

  希望政府执法部门都能学习王岐山副总理,以自责的心态自省,真诚面对食品安全之痛。这是希望的起点。■

  财新专栏作家 刘胜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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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陆家嘴国际金融研究院副院长兼中欧国际工商学院案例研究中心副主任 华东师范大学经济学博士。2002年起,任中欧国际工商学院案例研究中心研究员、助理主任、副主任。著有《管理的力量:中国挑战的制度求解》等。 研究领域:宏观经济、金融市场、企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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